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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技能龙江行动”实施方案

2022年10月12日14:0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养创新型、知识型、技能型人才,加大技能人才有效供给,服务龙江经济振兴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有关精神,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决定在全省实施“技能龙江行动”,推进龙江工匠支持计划,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人才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六个龙江”奋斗目标、推进“八个振兴”计划和“九个坚定不移”重点任务,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行业企业、助推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技能龙江行动”为引领,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选拔、激励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培养一支规模宏大、门类齐全、技艺精湛、德才兼备的龙江技能人才队伍,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实现以下目标: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体系不断完善。完善组织推动、政策协同、项目推进、宣传引领、资金保障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体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主线,一体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技工教育培养、技能人才评价、技能竞赛选拔、人才表彰激励和载体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


  ——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总量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到2025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30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96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比例达到32%以上,高技能领军人才持续稳定在1000人以上。全省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0万人次以上,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7.5万人左右。


  ——技能人才服务经济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围绕产业链布局人才链,实现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深度对接、融合聚变。到2025年,技能人才有效供给不断增强,需求缺口逐步缩小,结构性就业矛盾得到缓解,有力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技能人才待遇地位不断提升。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和社会待遇进一步提升,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技能人才平均收入水平逐年提升,评选表彰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200人以上,入选省部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100人以上,尊重技能、学习技能、崇尚技能、投身技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


  ——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通道不断畅通。构建纵向可晋升、横向可贯通的技能人才立体式晋升发展机制。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逐步推行“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不断扩大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发展领域,实现有晋升需求的技能人才均有机会参与技能评价。到2025年,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80万人次以上,其中取得高级工(含)以上15万人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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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重点领域专项培育行动


  1.实施引擎产业技能人才专项培育。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大力开展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培训。紧扣黑龙江省生物经济发展布局,面向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等生物领域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定制培训。着眼打造冰雪经济强省,重点培育冰雪体育、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等冰雪经济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立足打造东北亚创意设计新高地,面向工业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等创意设计领域企业定制培养“设计+制作”复合型技能人才。到2025年,全省引擎产业领域培训(培养)技能人才10万人次左右。


  2.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人才专项培育。聚焦培育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农机等产业领域知识型、复合型技能人才,实施技术工人全员素质提升行动,支持企业自主或委托、联合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重点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重点关键岗位职工技术技能知识更新培训。到2025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训(培养)技能人才20万人次左右。


  3.实施传统优势产业技能人才专项培育。聚焦能源、化工、食品、医药、汽车、轻工业等黑龙江省传统优势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采取“校企双制、工学一体”方式,对企业技能岗位新入职和转岗员工普及高质量岗前和转岗转业就业储备性技能培训。到2025年,全省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培训(培养)技能人才30万人次左右。


  4.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专项培育。聚焦生活性服务业提质扩容,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等专项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聚焦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大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聚焦供水供热、交通运输、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城市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技能培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省现代服务业领域培训(培养)技能人才30万人次左右。


  5.实施乡村振兴技能人才专项培育。紧扣争当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为建成全国最大绿色厨房、绿色粮仓,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广泛开展本地兴农人才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农村电商、农业机械、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农村二三产业人才培养。到2025年,全省乡村振兴领域培训(培养)技能人才40万人次左右。


  (二)领军人才选育引留行动


  6.开展“龙江技师”培训项目。对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实施“龙江技师”培训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每年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培训的企业职工不少于1万人。对参加培训并经考核达到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相应技术水平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到2025年,全省新增技师、高级技师1.5万人。


  7.实施首席技师培育选拔计划。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普遍建立和推行企业首席技师制度,由企业自主评定、自主聘用、自主管理本单位首席技师。每两年在全省各类所有制企业单位一线技术工人中选拔认定50名黑龙江省首席技师。到2025年,全省企业首席技师达1000名,黑龙江省首席技师达200名,打造企业名师工匠队伍。


  8.建立全省高技能领军人才资源库。利用大数据相关技术,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引擎产业为重点,采集掌握核心关键工艺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高技能人才、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选手、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黑龙江省首席技师等技能人才信息,建立全省高技能领军人才资源库,搭建技能交流、技术创新、资源共享的人才发展平台。


  9.创新高技能人才引留政策。支持用人单位结合岗位需要,采取灵活方式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申报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等活动。对我省企业引进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参照初、中、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当地可给予用人单位适当补贴。


  (三)平台载体升级扩容行动


  10.实施高技能人才培优项目。支持大型骨干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立20个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建立100个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有条件的市(地)建设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11.建设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建设一批市(地)级综合型、县级地方产业特色型公共实训基地,最高分别给予6000万元、20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到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建成4个公共实训基地。


  12.鼓励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支持规上企业、龙头企业建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重点培养培训本企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鼓励优质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为缺乏培训能力的中小微企业技术工人提供技能培训评价服务,并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和项目目录,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


  13.建设高水平职业训练院。支持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等城市,依托技师学院建设8所左右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竞赛集训、人力资源服务、创业孵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高水平职业训练院,从技工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


  (四)技工教育匠苗培育行动


  14.优化技工院校发展布局。对管理体制科学、师资队伍一流、软硬件设施先进、专业精准对接产业的优质技工院校,加大基础能力提升、设备设施更新、实训基地建设投入力度,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扶持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在我省举办产业技工院校,对建设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特色专业技工院校给予经费支持,推动新建、晋升技师学院。


  15.打造龙江技工教育精品工程。实施示范名校、优质专业和教学骨干专项计划,到2025年,重点支持20所办学特色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强、社会影响面大的技工院校打造为全省优质技工院校。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扶持20个省级示范专业以及10个剪纸、黑陶、鱼皮画、刺绣等传承龙江非遗技艺的特色专业;遴选10个左右省级技工教师培训研修基地,每年完成300人以上骨干教师培训。


  16.推进重点产业政校企联盟建设。完善联盟治理机构和运行机制,推动联盟各成员单位设备、师资、生源、项目等资源共享。组建数字经济、冰雪经济、生物经济和创意设计四大引擎产业联盟,指导各地建设市(地)级联盟,吸纳更多院校和企业加盟。支持各省级联盟理事长技工院校创新发展。建立政校企深度融合机制,促进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技术研发、技能评价等方面深度合作。到2025年,全省建成10个重点产业政校企联盟,推动400家以上企业加入联盟与技工院校开展合作,精准输送技能人才年均1万人左右。


  17.实施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以技师学院为重点,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加强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教学资源库建设。指导技工院校制定工学一体化专业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视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的具体操作办法。加强教研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强化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优质院校、优质专业建设项目时,将工学一体化改革作为项目入选的重要评价指标。


  18.促进技工院校毕业生留省就业创业。扶持技工院校引导学生实现省内就业,对为省内企业输送高级工100人以上的技工院校,按规定给予奖励。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考试)、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同等确定工资起点标准、享受就业创业支持等方面政策待遇。每两年举办一届全省技工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优秀项目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创业指导和创业孵化服务等政策扶持。建立健全技工院校创业培训体系,推动技工院校引进或开发创业培训课程。到202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留省率保持在70%以上。


  (五)技能评价匠才成长行动


  19.全面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目录公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认定计划。组建由国家统一配发的职业资格鉴定题库资源和黑龙江省组织开发的题库资源构成的全省技能人才评价题库。实施省市评价机构分级备案监管,规范遴选备案流程。到2025年,备案企业、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达300家以上,力争实现水平评价类技能职业(工种)全覆盖。


  20.实施企业人人持证工程。支持各级各类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面向本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各类用工人员)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开展技能岗位全员定级、晋级评价,企业可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企业一线职工,按规定直接认定为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到2025年,力争在全省规上企业实现自主技能人才评价全覆盖。


  21.实行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全省特级技师评聘工作方案,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实施特级技师评聘。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在特级技师评聘基础上逐步推开。企业聘用的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优先支持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25年,在全省20家以上高技能领军人才较为集中的规上企业实行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评聘100名以上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


  22.全面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围绕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部署和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在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校、行业协会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择优遴选备案一批具有“产业代表性、评价专业性、行业权威性”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到2025年,以从业人员较多的特色职业(工种)为重点,打造认可度高、公信力强、影响力广的龙江职业技能评价品牌。


  23.大力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编制黑龙江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规则,建立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发布制度,制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和考核规范开发征集办法,支持企业、院校、行业协会等紧密结合地方特色产业、乡村振兴、新业态、新产业等,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到2025年,力争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实施一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品牌项目。


  24.贯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在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贯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贯通领域,培养更多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建立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互通互转的技术工人岗位制度。在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技术技能高度融合的职业领域,推行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模式,促进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到2025年,支持500人次实现高技能和专业技术职业贯通发展。


  (六)激励服务匠心筑梦行动


  25.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组织开展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候选人评选推荐,提高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和荣誉评选中名额分配推荐比例。每两年评选表彰20名“龙江大工匠”和100名“龙江技术能手”,表彰和奖励一批对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支持“龙江大工匠”参与特级技师评聘、建设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26.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交流和休疗养。以服务我省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每年组织两期高技能人才专题研修培训,开展以前沿理论、技术革新为主要内容的提升培训。每年选派20名高技能领军人才和青年业务骨干研修交流,提高技术技能水平和创新创造能力。建立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制度,每年组织50名高技能人才参加休疗养活动。


  27.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地位。鼓励企业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导向,原则上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本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人均工资收入增幅。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将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范畴,享受相关待遇并提供服务保障。


  28.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建立技能人才革新、发明、创造奖励机制,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创新成果评选、展示和创业创新等活动。挖掘高技能领军人才和省级以上竞赛获奖选手的产业价值,打造技能项目产业化培育平台。支持技工院校教师带领学生对接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创办企业,按照我省大学生创业的有关政策对技工院校毕业生创业给予支持。


  (七)技能竞赛领航扬帆行动


  29.打造职业技能竞赛“龙技赛场”。强化职业技能竞赛与产业发展融合对接,每年重点支持50个“高、精、尖、缺”省级一类或专项竞赛项目,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赛事补贴,所需资金从技工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对接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定期举办省级培养赛、选拔赛,选拔选手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通过竞赛辐射带动100万人次技能提升,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10万名。


  30.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引导行业企业立足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发现优秀技能人才。聚焦我省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在职业技能竞赛中的作用,支持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和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劳动竞赛、巾帼建功立业等活动。


  31.加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激励力度。对在省内就业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对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选手,分别给予50万、20万、10万元奖励;对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选手,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元奖励;对省级一类竞赛前三名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教练团队与获奖选手同等标准奖励。上述获奖选手可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可优先推荐参评“龙江技术能手”“省五一劳动奖章”等。


  32.建设职业技能竞赛项目集训基地。对接国家级集训基地建设标准,力争建设5个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项目集训基地。依托省内重点院校(培训机构)或企业集团,以服务黑龙江省重点产业发展和优势项目水平提升为方向,建设10个集大赛集训、技能竞赛、技能交流合作等于一体的职业技能竞赛省级集训基地,从技工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个基地1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


  33.加强竞赛专业人才培养。对接新产业、新职业、新业态发展,加快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梯队,加大职业技能竞赛专家、教练、裁判、翻译、办赛人员等各类人才培养,建立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指导专家和裁判员数据库,为高质量、规范化办赛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到2025年,培养职业技能竞赛专家(教练)、裁判、技术翻译、办赛人员各100名。


  (八)技耀龙江宣传推介行动


  34.建设技能龙江宣传阵地。适应新形势、新业态和新媒体发展,综合利用传统媒介和自媒体资源,发挥网络营销、全媒体运营作用,系统化、立体式、全方位开展技能人物、技能活动、培养载体和重点政策宣传,实现全媒体覆盖式推广,持续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新风尚。


  35.打造“龙江大工匠”技能人才品牌。定期开展杰出技能大师、传统手工匠人、竞赛技能新星和技能创业达人系列宣传,展现高技能人才技能、技艺、技德。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龙江技能形象大使评选活动,通过报纸刊载、网络投票、微视频展示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到2025年,打造百名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推动“龙江大工匠”成为全国响亮的技能人才名片。


  36.举办高技能人才发展系列主题活动。聚焦引擎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乡村振兴等领域,举办龙江技能人才面对面、品牌校企开放日、技能大师成果研讨等系列活动,邀请知名企业家、校长、专家、技能大师、技术能手、竞赛选手对话交流,为企业发展引荐人才,为人才发展谋划出路,为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建议。


  四、完善组织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要把实施“技能龙江行动”作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构建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培养单位和用人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格局,实现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协同,形成整体合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实际,通过签订厅市共建协议等方式,推动打造技能市地。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引进、培养、评价、激励、宣传等方面的财政投入,统筹利用就业补助专项资金、技工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等,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开展重点培养。


  (三)强化监督指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定期组织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等政策的专项督导,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各市地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和评估制度,加强对各项任务的跟踪管理和评估考核。


  (四)推动贯彻落实。健全“技能龙江行动”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和督导问责“四个体系”,构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推动、政策协同、项目推进、宣传引领、资金保障工作落实机制。各地要积极争取将有关工作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和要点,完善政策、项目、资金等配套措施,做好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对“技能龙江行动”推进实施过程中创造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要及时总结并加强宣传推广,为技能人才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来源:技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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