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高端液压元件及系统产业化与应用协同工作平台章程
2013年03月06日09:09
工程机械高端液压元件及系统产业化与应用协同工作平台章程
总则
一、平台名称、组建原则和组建宗旨
(一)平台名称
工程机械高端液压件及液压系统产业化协同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组建原则
1.市场需求驱动原则
为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以《机械基础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集中行业优势资源,调整产品结构,组织有基础、有积极性的企业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建立平台。以加强工程机械主机生产企业和液压元件生产企业的技术合作,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和企业的优势,突破工程机械和液压行业共性核心技术,迅速改变工程机械高端液压元件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
2.政产学研用结合原则
平台的组建是行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形式创新,是政产学研用结合的新模式。
平台根据“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产需对接、重点突破、滚动实施”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引导和行业协会组织协调,由主机生产企业、液压元件生产企业、铸造和材料等生产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愿参加,组成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工作平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进程。
3.产业链链接原则
平台采取工程机械液压元件产品产业链上下游有机结合的形式,统筹解决共性技术及产品质量,从源头开始,夯实液压元件发展基础,提升液压元件和工程机械的技术与质量水平。
4.平等自愿原则
平台各成员的法律地位平等,在遵守本章程的前提下可自愿参加或退出平台。平台成员按照约定分享权益和承担义务,形成共同投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共同发展的长期、稳定的利益共同体。
5.产业化项目原则
根据平台需要和工程机械和液压行业发展需求,以项目为载体,平台统一规划技术开发任务,集中行业资源,避免平台内部的重复劳动。
6.诚信原则
平台成员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信守承诺,忠实履行义务,完成所承担的平台工作任务。
7.开放原则
平台是开放性的组织,平台成立后根据领导小组的决议可以定期吸收具有技术、资金、设备制造、产品生产等优势单位加盟。鼓励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申报专利、设立研发中心并拥有核心技术的外资企业参与平台工作。
8.成果共享原则
本平台成果由平台项目承担单位共享。平台产生的专利、技术秘密、关键工艺、产业链产品供应等由平台成员单位无偿使用。
(三)平台的技术开发原则
1.平台技术开发选定的课题,应充分融合平台成员优势和国内外工程机械和液压产业技术发展需求。
2.技术开发水平要确保技术的先进性、研发的前瞻性和在领域内的权威性。
3.技术开发要统筹考虑近期(2~3年)、中长期(3~10年)以及远期(10年以上)的计划,要重点聚焦近期内能对工程机械和液压产业发展具有显著促进效应的技术成果。
(四)组建宗旨
平台以国家战略产业规划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多样化、多层次的自主研发与开放合作创新相结合,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围绕优化产业技术创新链,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创新政产学研用的结合机制,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在战略层面的有效结合,共同致力于突破液压元件的技术瓶颈,提升我国工程机械和液压行业整体水平。
平台以共同的发展需求为基础、以技术创新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联合研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平台总体目标
在政府相关政策的导引下,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建设以国家需求和市场为导向、强化以龙头企业为主体、跨行业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平台,整合行业科技资源,融通行业的技术研发,组织瓶颈技术创新攻关,加快研究成果共享与转化,优化产业链,推动产业整体升级,提高行业国内外际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平台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平台由领导小组、秘书处、专家委员会和成员单位组成。
1、领导小组的组成
领导小组由工信部装备工业司、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和组(副)长单位审定的平台成员单位代表组成;工信部装备工业司任组长单位,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任副组长单位。
2、秘书处的组成
平台设立秘书处,秘书处为常设机构。平台实行秘书长负责制,设秘书长一名,常务副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处成员由领导小组确定。
3、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专家委员会为咨询机构,其成员由领导小组聘任。
(二)职责和议事规则
1.领导小组的职责和议事规则
职责:
(1)审定平台章程和内部管理条例;
(2)批准和取消平台成员资格;
(3)推举平台秘书处秘书长和专家委员会主任;
(4)听取和审议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报告;
(5)根据专家委员会的建议,决定平台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工作
任务,协调资金筹措、使用、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
(6)决定平台组织的变更和终止;
(7)决定平台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8)审议财务预、决算报告;
(9)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议事规则:
领导小组以会议为其决策方式。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定期召开,经四分之一及以上成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必要时可增加、提前或延迟,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通讯会议。领导小组由组长或组长委托人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须有领导小组成员2/3及以上代表出席,所做决定方为有效。领导小组形成的决议,应由出席领导小组成员2/3及以上同意后生效。
2.秘书处的职责和议事规则
秘书处是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平台日常事务和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平台秘书处的办公地点设在天工院,所需公用办公经费由平台领导小组根据秘书处年度工作计划给予切实保障。
(1)执行平台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做出的决议,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平台内的各项工作;
(2)负责领导小组会会议的筹备和召开,向领导小组作《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财务报告,负责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草案)》;
(3)负责协助平台专家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向各有关部门申报平台技术创新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对平台的大力扶持和资金投入;
(4)负责受理有关单位加入平台的申请,对其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3.专家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1)负责制定平台的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项目,并积极争取国家立项和资金支持;
(2)对项目进行论证、监督、评审,根据工程机械及液压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制定平台内项目计划;
(3)指导项目负责人制订与该项目有关联的技术战略方针;
(4)审查各项目技术方案,检查和评定项目的执行情况。
(5)专家委员会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形成共识后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6)组织召开平台成员单位之间的技术交流会,构建技术交流、合作平台,协助平台内的企业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
四、平台成员
平台成员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工程机械、液压元件、液压铸件等技术、产品及设备研发、制造、服务及使用的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享受平台成员权利,承担平台成员义务。各平台成员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凡承认并遵守本协议的非平台单位。企业自愿申请、由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和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推荐、领导小组确定,既可成为平台成员。
根据工作平台发展情况以及企业的要求,适时吸收新成员。
(一)平台成员的权利
1.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平台发展的重大事项;
2.向领导小组提议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3.优先享有与平台内成员相互协作的权利;
4.参加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信息沟通与技术交流、培训等活动;
5.依据平台的有关规定,享有平台政策和成果的权利;
6.退出平台的权利。
(二)平台成员的义务
1.拥护、遵守本协议确定的成员单位义务,且按照各自的特点在产业链上协作,推动成果转化;参加工作平台的主机企业在平台统一组织、协调下,将开发的元件装机进行性能试验和可靠性考核。承诺本企业生产的主机优先选用参加平台的液压元件生产企业提供的液压元件、液压电子控制器等产品,并达到批量装机,在平台统一组织、协调下,将开发的元件装机进行性能试验和可靠性考核。
2.参加工作平台的企业须按照工作的开展和计划,及时投入需要的资金、设备、整机与部件、试验台架、仪器、油料、场地、人员等,保证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致力于推进平台建设,完善平台运行机制及知识产权管理细则;
3.保守平台重要技术的秘密,维护知识产权;
4.根据各平台成员的优势,对平台成员单位实行优惠或免费使用实验室、中试基地和相关信息等科技资源;
5.严格执行平台工作计划进度,履行合同、协议,保证工作平台顺利实施。
6、通过重大项目实施、国家的专项资助,自筹等方式,承担建立平台的高水平技术研发平台的义务。
(三)平台成员的加入
1、经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和中国液压气动密封件工业协会推荐提名;
2、向秘书处提交加入平台申请书;
3、由秘书处审查相关资料,提交领导小组;
4、由领导小组遵照以上相关原则批准。
(四)平台成员的退出
平台成员退出平台时应提前25个工作日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秘书处在收到书面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通报。
(五)平台成员的除名
平台成员不履行成员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及其有关规定,经秘书处核实,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后生效。退出或除名单位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加入。
平台成员除名或退出后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按照平台的有关协议及规定办理。
五、平台的经费管理
(一)平台经费来源
平台经费主要用于技术研发和公共办公等。平台经费来源为:
1、政府资助
2、企业自筹
3、产业化提成
4、专项开发基金
5、社会募集等其他来源
(二)管理和使用
平台经费由秘书处依托单位设立单独帐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决算管理,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平台经费使用接受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成员共同认可的第三方的审计。平台的合法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六、平台的项目管理
平台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决定重要事宜,以技术创新项目为载体,实行资源和成果分享、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并以多样化、多层次的合作形式明确必要的责、权、利。
七、平台收益分配原则和知识产权管理
(一)在平台项目启动时,由各承担单位与项目组织单位共同
签署知识产权协议,事先约定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和推广应用时的利益分配原则及后续进入平台的成员单位或退出平台的原成员单位在知识产权共享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避免平台的知识产权和平台成员单位已有技术的知识产权受到侵权。参与国家项目的各承担单位须对知识产权的共享原则做出承诺。
(二)在领导小组决策对外适用许可或转让后,任何成员都不
得设置影响技术成果的转移和推广,以保证创新技术尽快占领国内外市场,并在市场竞争的推动下,使平台的创新成果得到不断的改进和完善。
(三)按照成员对平台和具体项目的贡献大小以及公平、客观
的原则,确定成员各方利益分配关系,协商、调整和确定利益分配比例和方法。在具体项目协议中,应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秘密、著作权等)相关条款,事先约定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推广应用时的利益分配规则。
(四)对于以国家补助经费为主做牵引而开发共性技术,将向
平台外企业辐射和推广,充分体现国家利益。平台成员具有优先使用权,向平台外其他单位辐射和推广时,须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当使用平台开发基金、共同开发的技术向平台外辐射和推广时,将采取有偿转移方式,所形成利润归平台所有,促进平台持续创新开发的良性循环。
(五)对于利用平台共性平台技术开发的环境保护产品技术
及工艺技术,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在向其他企业辐射和推广时,须经平台和技术依托成员单位同意后,采取有偿方式转让。
(六)平台研究项目所产生的专利、技术秘密、非专利技术成
果以及与技术开发内容有关的著作权属于项目责任方和合作方共同所有,其排名顺序按责任方和合作方的实际投入及具体贡献程度商定。在完成技术成果后,合作各方一致同意,才能申请专利。合作各方共同申请专利前,应签署“共同申请专利和确认专利权益的协议”明确申请专利的费用以及专利年费分担内容,申请人排名按约定的单位排名执行;一方书面确认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其他方可申请专利,其申请费及专利年费由申请方承担。
(七)平台研究项目产生的专利、技术秘密以及非专利技术成
果向平台外许可或须经领导小组审议,以书面形式执行。其所获收益,各方按实际投入及贡献大小商定分配的比例。
(八)平台项目承担各方可以在本单位和控股企业中无偿地
使用本项目产生的专利、技术秘密以及非专利技术成果,合作开发方均有在本单位的使用权。该使用权指将本项目开发的技术成果或产品应用于本单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中使用。
(九)平台各方均有保护平台知识产权及技术秘密的义务。平
台项目启动之前需签订技术保密协议,技术保密不得与平台协议中相关规定矛盾。在平台项目开发产生的技术成果中,对于符合技术秘密保护条件的技术,包括专利申请前技术,合作各方均应提出,经共同认定后成为合作各方的技术秘密进行保护。
(十)当平台内某一成员单位主动退出平台时,该单位将自动
放弃与平台的缔约关系,也不再享受其在平台内对归属平台的知识产权的共享条件。
(十一)关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条款的修改,由平台成员提
出并经平台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十二)凡是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须由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八、平台的解散和清算
平台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撤销时,由秘书处提出终止动议。
平台终止动议须经领导小组表决且全体一致同意后通过。平台终止前,须在相关单位及有关机构指导下成立专门组织,处理善后事宜。
九、违约责任
(一)任何协议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经平台领导小组决
定,可从平台中除名,并由平台领导小组指定的其它平台成员代表平台追回其承担平台研发项目中政府资助资金和平台配套资金,给其它平台成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平台成员被除名时,其不再享受本协议约定的平台成员
权利,但仍应承担保守平台及平台成员技术秘密的义务;对已经许可平台其它成员在平台项目中使用的知识产权,相应平台成员仍有权按原有条件继续使用;对其已投入平台的各类资金不予退还。
十、其它
(一)本章程经平台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章程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章程由平台领导小组负责解释。